为进一步集聚创新资源,推动信息通信领域科技成果转化落地,降低企业及科研团队研发门槛与平台使用成本,缩短科技成果从实验室到生产线的转化周期,根据《江苏省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(试行)》《全国高校信息通信区域技术转移转化中心(江苏)支持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共享实施细则》(以下简称《细则》),全国高校信息通信区域技术转移转化中心(江苏)(以下简称“信息通信分中心”)现面向企业及各类创新主体,公开征集共建共享服务平台单位。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征集标准和对象
本次征集面向具备信息通信领域技术能力、设备资源及服务能力的企事业单位、高校院所、创新平台等单位,申报单位须满足以下条件:
1、平台基础扎实
拥有信息通信领域相关的科研仪器、测试设备或专业技术服务能力(如5G/6G测试、物联网验证、芯片设计等),能实现“共享设备、共享服务、共享成果”的开放运营机制。
2、运营能力突出
具备成熟的共享服务模式、专业运营团队及可持续发展机制,能精准对接高校、企业成果转化需求。
3、资源协同高效
深度链接高校院所、科创企业或行业资源,具备资源整合与导入能力,可为入驻企业提供技术验证、中试熟化、成果落地等全链条支持。
4、合作意愿强烈
认同信息通信分中心建设目标,愿意配合《细则》实施,纳入“信息通信分中心共享平台”体系并开放服务。
征集对象包括但不限于:
信息通信领域高校实验室、重点实验室;
科技企业研发中心、技术服务中心、概念验证中心、中试平台;
国家级/省级创新平台、孵化器;
行业技术转移机构、检验检测机构;
其他具备共享服务能力的创新主体。
二、合作内容
通过认定的平台将纳入信息通信分中心“共享平台体系”,享受以下支持与合作:
1、纳入共享体系
平台正式接入“信息通信分中心共享平台”小程序/网站,实现设备预约、服务展示、补贴申兑等功能,面向分中心落地企业开放共享。
2、企业服务支持
企业向平台购买服务(如测试、验证、技术咨询等),可申请平台开放共享券补贴,最高补贴平台服务费用的50%(单个企业年度补贴不超过10万元);
平台提供服务后,企业通过小程序提交补贴申请,经审核后直接兑付现金补贴。
3、品牌赋能提升
平台纳入分中心“分中心平台开放共享样板”示范体系,优先参与分中心组织的路演、校企对接会等品牌活动;
享受分中心配套宣传资源,提升平台行业影响力。
三、征集程序
1、申报提交
公开发布招募通知,通过“信息通信分中心”微信公众号提交申报材料。
2、专家评审
分中心组织专家开展材料评审及实地考察,重点评估平台技术能力、共享机制及资源对接效果。
3、公示认定
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,纳入《共享平台名录》,签订《平台共建合作协议》。
4、正式运营
共建共享,赋能创新!
各优秀企业及创新主体
诚邀您加入
信息通信分中心“开放共享平台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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报名方式
请有意向的单位或企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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填报相关报名信息
详询联系:
建设运维部 025-527519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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温馨提示
首批报名截止日期为2025年11月2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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